常州市人民政府印發《常州市生態文明建設規劃(2021-2030年)》,緊緊圍繞“國際化智造名城、長三角中軸樞紐”的城市定位和“強富美高”美麗常州建設目標,分階段推進常州生態文明建設,以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創建為目標,到2030年,生態文明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空間發展格局進一步優化,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初步形成,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蔚然成風,生態文化素養明顯提升。率先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普遍形成,資源能源集約安全利用處于國內國際先進水平,碳排放提前實現達峰并穩中有降,生態環境實現根本好轉,建成更高水平的美麗中國、美麗江蘇的樣板城市,成為具有國際美譽度的生態宜居名城。建成通江達湖、聯山結水、特色鮮明、普遍贊譽的“長三角生態中軸”,使“水清岸綠,空氣常新,凈土豐饒,魚水和諧,留得住中吳鄉愁”成為美麗常州的生動寫照。
常州市生態文明建設規劃(2021-2030年)
前言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先后出臺了《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等政策文件,明確了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2018年5月,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的召開標志著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正式確立。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二〇三五年“美麗中國建設目標基本實現”的遠景目標和“十四五”時期“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的新目標,并就“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做出具體部署,為新時期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方向指引和行動指南。黨的二十大指出,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必須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發展。
江蘇省委、省政府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及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江蘇重要講話指示精神,積極推進國家、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創建工作,截至2022年11月底,江蘇省已評選命名*********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市、區)31個(全國第三,僅次于浙江、福建),首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區)順利接受生態環境部復核。
常州市委、市政府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二十大會議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總書記視察江蘇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始終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緊緊圍繞“全省高質量發展領跑者”的目標定位,統籌抓好經濟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生態文明建設取得顯著成效。近年來,常州市先后創成國家森林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全國綠化模范和省生態園林城市。溧陽市被生態環境部命名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和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金壇成功開展省級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修復試點,洮滆片區獲批全國第二批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與可持續發展試點。
現階段是常州市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深入踐行“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圍繞“國際化智造名城、長三角中軸樞紐”城市定位,大力實施“532”發展戰略,推動“強富美高”新常州建設再出發的關鍵階段,也是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實現生態環境改善由量變到質變的關鍵時期。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及中央、省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新要求、新目標、新任務,統籌推進常州市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建成通江達湖、聯山結水、特色鮮明、普遍贊譽的“長三角生態中軸”。常州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規劃編制指南(試行)》,組織規劃編制工作,形成了《常州市生態文明建設規劃(2021-2030年)》。
本規劃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統籌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致力于率先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建設更高水平美麗中國、美麗江蘇的樣板城市,提出了新階段常州市生態文明建設的目標及生態制度、生態安全、生態空間、生態經濟、生態生活和生態文化等六大體系的建設任務,是鞏固提升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的指導性、綱領性文件。
一、工作基礎與形勢分析
(一)區域概況
1.自然資源概況
常州地處太湖流域西部、長三角腹地,北攜長江,南銜太湖,總面積4372.16平方公里,境內地勢西南略高、東北略低;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常年氣候溫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境內山圩相依,湖圩相連,河網密布,水域面積占全市總面積的16%,平原地區每平方公里有河浜2條、池塘30余個。
物產資源優渥。常州素有“魚米之鄉”美稱,作物優質高產,是主要的糧食產地、河蟹主產區。寬廣的平原圩區在糧食生產能力穩步提高的同時,大力發展花卉、苗木、畜禽等特色產業。山區丘陵資源豐富,是全國重要的產茶區,茅山青峰、金壇雀舌等茶名聞全國。森林資源可觀。常州市西部及西南部丘陵山區擁有豐富的自然植被,森林覆蓋率達70%,其中溧陽南部山區,素以“竹海”著稱,竹產量居全省第二。優勢礦產突出。平原區是江蘇省內以建材為主的非金屬礦產較為豐富的地區之一。金壇鹽礦儲量高達163億噸,品位居全省之首;溧陽方解石儲量為2700萬噸,居************,且為全省唯一產地;膨潤土潛在資源量可觀。
2.社會經濟概況
常州市轄溧陽1個縣級市,以及金壇區、武進區、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五個區。2020年末,全市常住人口527.96萬人,人口密度全省第四,城鎮化率77.1%。近幾年,常州市總體經濟發展迅速。2020年,全市地區生產總值7810.3億元,增長4.5%,增幅位列全省第三。一、二、三產比例為2.1:46.3:51.6。產業結構實現了從“二、三、一”到“三、二、一”的轉變。在加速機械、紡織、化工、冶金等傳統優勢產業轉型升級的同時,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汽車和汽車核心零部件、新材料等十大先進制造業集群不斷壯大,尤其以動力電池為代表的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迅猛,其綜合實力領先全省乃至全國。2020年,全市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為10832.62億元,增幅位列蘇南第一、全省第三。
(二)工作基礎
常州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長三角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論述,堅決扛起長江大保護政治責任,發布《打造長三角生態中軸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常州的實施意見》,扎實推進全域生態文明建設。五年多來,“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深入人心,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同時,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1.生態制度體系逐步健全
在全省率先啟動并完成垂管改革,被評為全省“十佳環境保護改革創新典型經驗”,形成了環保垂改“常州模式”。制定出臺《常州市天目湖保護條例》,推進《常州市水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立法進程,全面實施河湖長制、斷面長制、站長制,在全省率先出臺“河長制問責辦法”和“民間河長實施意見”。在全省率先探索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率先啟動綜合執法改革,形成“環保+執法模式”-“環保+法院”“環保+監察”“環保+公安”“環保+供電”聯動執法模式,“八步法”現場執法得到省廳的認可、推廣,環境執法能力大幅提升。創新環境經濟政策,積極實施與污染物總量掛鉤的財政政策。實施綠色金融政策,25家銀行機構建立綠色信貸制度,多家綠色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積極向上爭取各類污染防治資金24.59億元,連續兩年省轄市第一。
2.生態環境質量顯著改善
2020年,全市空氣質量優良率80.3%,優良天數改善率位列全省第一,PM2.5年均濃度較2015年下降29.8個百分點,重污染天數較2015年減少16天。33個“水十條”國省考斷面達標率87.5%,達到或優于Ⅲ類標準的比例為84.4%,全部消除劣V類斷面,全部達到Ⅲ類水質標準;太湖治理連續14年實現“兩個確保”。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農用地土壤污染詳查,嚴格管控類耕地占比僅0.0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8.81%,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100%,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2745家企業用地風險篩查和信息采集工作圓滿完成,首次繪制全市土壤質量“一張圖”。11個地下水監測點位均較2014年有所改善。第三方調查的公眾對生態環境滿意度逐年上升,2020年達87.3%。2019年我市榮獲全省生態環境系統綜合考核優秀等次,被評為全國五個大氣、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明星城市之一。
3.生態空間格局不斷優化
全市共劃定13類47塊生態空間保護區域,劃定190個管控單元。積極推進長江大保護,在全省率先發布《化工企業安全關閉基本要求》《化工企業安全關閉現場監督管理服務規范》等兩項地方標準,沿江一公里范圍內安全拆除化工生產企業28家,累計新增復綠面積超3000畝。圍繞“增核、擴綠、連網”三大措施,累計建設1290個生態綠城項目,實現增核6.13萬畝、擴綠12.3萬畝、連網1205公里。溧陽市被命名為全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金壇區積極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獲得省級資金3億元。全市自然濕地保護率達57.7%,建成溧陽天目湖*********森林公園和溧陽天目湖、金壇長蕩湖以及溧陽長蕩湖*********濕地公園,創成國家森林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全國綠化模范城市和省生態園林城市。
4.生態經濟發展高質高效
產業結構持續優化,依法關停取締各類“散亂污”企業7363家,戰略性新興產業十大產業鏈占比達到45%左右,高新技術產業產值比重達到48%左右,借助產業鏈融合能力和交通區位優勢形成了新能源電池產業鏈;出臺《常州市印染行業發展規劃》,布局了3片印染園區,推進印染行業高質量發展。能源結構持續優化,全市煤炭消費總量占比從2015年的54.4%下降到2020年46.13%,關停中天鋼鐵、東南熱電等一批燃煤機組,35噸/時以下燃煤鍋爐均淘汰或清潔能源替代,65噸/時以上鍋爐均實現超低排放改造,大唐國際金壇燃機熱電聯產、華潤鐘樓天然氣分布式等一批重點能源基礎設施項目建成投運,光伏發電裝機累計超過110萬千瓦。2020年全市9家企業入圍江蘇省第一批綠色工廠,新增*********綠色工廠3家,綠色園區1家,創建數居全省前列。
5.生態生活環境日益宜居
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日臻完善,“十三五”期間,累計新建污水主管網達1279公里,新增污水處理能力33.5萬噸/天,城鎮污水收集處理率位居全省第3位,達標排放率100%。農村生活污水初步得到有效治理,累計完成1576個規劃發展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覆蓋率達90.78%。生態城市和美麗鄉村建設有序推進,編制《常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全市累計完成1301個小區、1922個單位、535個行政村垃圾分類設施的建設,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覆蓋率建成區為100%,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為100%;全市新建民用建筑節能標準執行率、城鎮新建綠色建筑比例均達100%,累計建設美麗宜居鄉村1220個,獲評省級特色田園鄉村20個。公眾綠色出行比例不斷提升,大力推廣應用新能源公交車,累計更新648輛新能源公交車,新能源公交車使用比例超過60%。
6.生態文化培育持續深入
推進生態文化發展,完成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任務,實現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全覆蓋,公共圖書館服務體系建設有效推進。非遺傳承保護利用力度不斷加大,開設公益性非遺課程,有效推進非遺和旅游融合發展。綠色學校創建工作起步較早,創成*********綠色學校8所、國際生態學校8所,學校綠色創建工作成效在省內位列第一方陣;溧陽市建成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創成“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金壇區榮獲江蘇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修復試點”工程試點;金壇區、武進區、新北區和天寧區成為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推進共建共享,開展一系列環保宣城活動,提升公眾生態文明意識;開拓宣傳渠道,通過網站、兩微一端、主流媒體等平臺,加大生態文宣傳力度,“常州:讓生態文明教育在學校生根開花”文章被人民日報《中國經濟周刊》刊登;2020年公眾對生態文明建設的參與度達到了89%,生態文明建設總體滿意率達到了83%。
(三)區域優勢
1.歷史文化悠久自然稟賦特色鮮明
常州是擁有3200多年歷史的文化古城,風景秀麗,名勝古跡眾多,境內有春秋淹城遺址、天寧禪寺,茅山是道教上清派的發源地,溧陽天目湖旅游景區是首批國家AAAAA級旅游景區,中華恐龍園是*********科普教育基地。常州東瀕太湖,北襟長江,京杭大運河穿境而過,滆湖、長蕩湖鑲嵌其間,形成河道縱橫、湖泊相連、江河相通的江南水鄉特色。常州是長江下游兩岸及環太湖流域生態關鍵城市,也是沿江生態涵養帶、丘陵湖蕩生態屏障交匯的生態重要節點。境內擁有丘陵、平原、圩區、湖蕩、江河水網農田等豐富多樣的地形地貌;有芳茂山、天目湖、長蕩湖、滆湖濕地等構建綠色城市景觀的自然資源;有四季分明、光能充足、熱量富裕、雨量充沛的氣候條件,是新江南“魚米之鄉”、“候鳥天堂”的宜居福地。境內溧陽是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實踐的基地,目前常州市正高標準推進溧陽“生態島”建設、進一步提升區域生態品質。
2.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
常州市一直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黨委和政府日常工作考核,不斷強化組織保障,為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常州,成立了常州市生態文明建設委員會,市委書記任主任,印發實施了《常州市生態文明建設十大專項行動方案》,從推進長江大保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兩湖”創新區生態修舉、深化“危污亂散低”治理、“無廢城市”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深入推進生態綠城建設工作、加快推動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工業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山水林田湖草生態空間保護等十大方面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并將相關要求納入全市綜合考核體系,賦予重要權重。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為推進常州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重要保障。
3.經濟發展持續保持高質量高水平
常州是長江三角洲地區重要的現代制造業基地。近年來,常州市經濟發展和結構調整呈現“新常態”。地區生產總值從2015年的5281億元上升為2020年的7810.3億元,增速超過47%,位居江蘇省前列,人均地區生產總值近五年增加44.5%,在江蘇省排名第四。產業結構不斷調優調輕調綠,戰略性新興產業占規上工業比重達38.4%,獲中國工業大獎數、工業強基工程項目數全國地級市第一。建立了綠色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全面邁入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發展“快車道”。
(四)面臨機遇與挑戰
“十四五”時期是常州市全面開啟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奮力譜寫“強富美高”新常州建設新篇章的關鍵階段,生態文明建設進入了以降碳為重點戰略方向、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實現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由量變到質變的關鍵時期,生態文明建設面臨著新的機遇和挑戰。
從機遇上看,我國發展仍然處于重要戰略機遇期,也是常州生態文明建設重要關鍵期和窗口期。一是常州生態文明建設工作邁入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新征程。生態文明建設領域改革創新全面提速,已上升為治國理政方略,“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已成為各級黨政領導干部的共識,全社會保護生態環境的合力正在形成。深入把握新時期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內涵,為全面推進常州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思想指引、政治基礎和行動指南。二是多重戰略疊加交匯,加快常州綠色轉型步伐。“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和上海、南京及蘇錫常三大都市圈發展在常州交互疊加,戰略紅利釋放,為解決諸多歷史性、區域性生態環境問題帶來契機。三是生態文明建設豐厚基礎為后續高水平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全市經濟發展總態勢持續向好,政府財政用于生態環境治理投資特別是環境基礎建設投資將持續增強,同時隨著污染防治攻堅戰階段性目標任務的圓滿完成,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和技術基礎,為“十四五”生態文明建設奠定堅實工作基礎。
從挑戰上看,生態文明建設仍處于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攻堅期,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尚未根本緩解。一是城市開發強度高,資源環境約束不斷趨緊。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對能源消費的剛性需求依舊旺盛,外部依賴性明顯,能源消費總量仍然處于上升通道。運輸行業以公路運輸為主,污染排放壓力仍處于高位。二是環境質量尚未實現根本性改善。PM2.5和O3空氣污染、劣V類水體、土壤環境風險等重點問題仍需從根本上解決,生物多樣性保護、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新污染物治理等成為“十四五”生態環保工作重點,減排空間日益收窄,挖掘新的減排能力迫在眉睫。三是保護與開發矛盾依然突出,環境風險隱患仍存。常州對外部能源資源依賴度較大,特別是在碳達峰碳中和的總體目標約束下,傳統的經濟發展路徑給生態環境保護帶來巨大的壓力。此外,常州市老牌工業城市重污染行業產業依然不夠集聚和全市危廢處置、污水處理的能力及最終去向尚未實現破題,環境風險隱患仍有壓力。
二、規劃總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二十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及視察江蘇重要講話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的系統思維,落實“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理念,堅定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以優化空間布局為基礎,以改善生態環境為重點,以綠色可持續發展為支撐,以“532”發展戰略加快實施為抓手,緊扣“枕江臨湖的錦繡龍城,宜居幸福的常樂之州”定位,加快實現生態環境宜居、產業綠色低碳、城鄉品質躍升、人文魅力彰顯、社會文明進步,著力打造“國際化智造名城、長三角中軸樞紐”,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全力建設美麗江蘇常州樣板,讓美麗常州成為常州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鮮明底色。
(二)規劃原則
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共抓長江大保護,切實踐行“兩山”生態發展理念,實現產業生態化、生態產業化,加快生產體系、生活模式、生態環境綠色化轉型;落實“三線”硬約束,把生態文明理念融入常州市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努力把綠水青山所蘊含的生態產品價值轉化為金山銀山。
堅持因地制宜、特色發展。從常州實際出發,緊緊圍繞自然生態環境特點和社會經濟發展目標,探索生態環境治理和生態產業升級優化的可行路徑。因地制宜制定建設目標,充分發揮常州長三角都市圈區位優勢、生態經濟優勢和人居環境建設優勢,走出具有常州特色的生態文明建設之路。
堅持統籌協調、分布推進。妥善處理好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城鎮與鄉村、全面推進與解決重點問題的關系,統籌兼顧金壇區、武進區、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溧陽市的生態文明建設實施現狀,合理布局,使生態文明建設協調有序地整體向前推進。
堅持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堅持發揮常州市政府的組織、引導、協調作用,強化以常州市政府為主導、各部門分工協作、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綜合運用法律、科技、經濟、行政和社會手段,堅持激勵與約束并舉,調動各方力量,形成政府主導、全民參與的格局,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深入、扎實、有序地向前發展。
(三)規劃范圍
常州市全部行政區域范圍,包括金壇區、武進區、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和溧陽市。總面積4372.16平方公里。
(四)規劃期限
本次規劃,規劃期限為2021-2030年,近期為2025年,遠期為2030年。
(五)規劃目標
緊緊圍繞“國際化智造名城、長三角中軸樞紐”的城市定位和“強富美高”美麗常州建設目標,分階段推進常州生態文明建設,以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創建為目標,到2030年,生態文明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空間發展格局進一步優化,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初步形成,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蔚然成風,生態文化素養明顯提升。率先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普遍形成,資源能源集約安全利用處于國內國際先進水平,碳排放提前實現達峰并穩中有降,生態環境實現根本好轉,建成更高水平的美麗中國、美麗江蘇的樣板城市,成為具有國際美譽度的生態宜居名城。建成通江達湖、聯山結水、特色鮮明、普遍贊譽的“長三角生態中軸”,使“水清岸綠,空氣常新,凈土豐饒,魚水和諧,留得住中吳鄉愁”成為美麗常州的生動寫照。
(六)建設指標
全面落實國家和省生態文明建設相關要求,結合常州市生態文明建設實際,建立符合上級要求、體現地方特色、涵蓋各個領域,可達、可控、可預見,約束和引導性相結合的指標體系,主要有6類41項指標(具體建設指標見表1)。
三、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高起點保障美麗常州建設
(一)健全生態環境保護制度
1.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立法
推進水生態環境、大氣環境、固廢領域等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立法,提高污染防治法治化水平。加快《常州市水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常州市河道管理條例》《常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等立法進程,嚴格執行《常州市天目湖保護條例》《常州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為高標準建設長三角生態中軸夯實生態基底。拓展社會公眾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方式,發揮公眾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嚴格落實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嚴格執行規劃環評制度,涉及土地、區域、流域開發建設利用的規劃,編寫有關環境影響的章節或說明。涉及工業、農業、畜牧業、林業、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設、旅游、自然資源開發的有關專項規劃,編寫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已經批準的產業園區規劃,在實施范圍、適用期限、規模、結構和布局等方面有重大調整的,及時重新開展環境影響評價,規劃實施過程中組織開展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工作。
3.落實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度
落實《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深入推進排污許可證核發“全覆蓋”,及時開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中新增行業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和排污登記工作。落實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實施細則,推動排污許可與環境執法、環境監測、總量控制、排污權交易等環境管理制度有機銜接。加強排污許可專項執法,嚴格執行重點排污企業環境信息強制公開制度。
4.實施園區污染物限值限量管理制度
以10個省級以上工業園區(集中區)為重點,實施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建立健全園區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監控體系、園區企業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系統,合理確定園區各類污染物允許排放總量,推動園區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改善園區環境質量。2023年全面監測、科學核算園區環境質量、排污總量,推動核算結果應用;2024年在其他各類工業園區(集中區)推廣普及。
5.健全園區三級防控體系
建立健全化工園區三級防控制度,落實企業、園區突發環境事故責任落實。鼓勵園區內所有企業設置事故應急池,企業雨水(清下水)排口設置監管部門控制的閘閥。構建園區公共應急池及雨水管網公共空間,確保事故廢水不出園區。充分利用園區內現有河道,形成“水環境安全緩沖區”,確保事故廢水不進入園區外重要敏感水體。建設智能化監測監控平臺,提升園區智能化監測水平。
(二)健全資源高效利用制度
1.嚴格落實清潔低碳制度
貫徹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科學分解能耗增量和能耗強度目標,開展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實施碳排放“雙控”制度,按照江蘇省碳排放控制目標,確立本市碳達峰行動方案;嚴格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壓實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的主體責任;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嚴格執行節能審查制度,未經審查,一律不得開工建設,其他項目可參考執行,從源頭控制“兩高項目”,在省級以上開發區全面推行區域能評方案;發揮市場配置能源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切實推行重大項目用能權、用煤權交易、碳排放權交易機制;嚴格落實高耗能行業的產能置換實施辦法,重點推進中天鋼鐵集團(南通)產能置換方案實施到位。
2.健全土地集約和保護制度
健全以“畝均效益”為導向的資源要素優化配置機制,探索建立產業項目用地評審決策機制,嚴格落實建設用地“合同+協議”管理制度。加強城鎮土地集約利用。有序推進低效城鎮用地再開發,落實《常州市沿江關閉騰退化工企業用地資源整合利用試點工作方案》,探索關閉騰退化工企業用地再開發利用機制,推動建設用地規模指標異地調劑政策落地,引導化工企業騰退用地空間置換。
3.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
強化用水總量和強度雙控,嚴格用水效率控制紅線管理和用水定額管理,鼓勵企業實行節水技術改造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到2025年,全市用水總量、萬元GDP用水量下降率完成省考核目標。探索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降低高耗水農作物種植比例,推廣農作物節水抗旱、應用水肥一體化、灌溉系統水量實施調控等先進技術,實現高效節水灌溉,到2030年,灌溉水利用系數不低于0.69。
(三)健全生態保護和修復制度
1.建立生態環境承載力約束機制
完善“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分區和用途管制要求。落實以環評制度為主體的源頭預防體系,嚴格規劃環評審查和項目環評準入。配合開展國土空間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將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圖斑”納入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保障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用地。發揮園區規劃環評引領作用,強化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環評與排污許可的聯動機制,優化小微企業項目環評管理。落實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
2.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補償制度
聚焦重要生態環境要素,完善水流、漁業、森林、耕地、農業綠色發展、濕地等生態環境保護補償制度。加大縱向補償力度,突出補償重點。探索建立補償資金與破壞生態環境相關產業逆向關聯機制,減少對高耗能、高污染等破壞生態環境相關產業的補償力度。根據生態效益外溢性、生態功能重要性、生態環境敏感性和脆弱性等特點實施差異化補償。創新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探索依據水量、水質等要素開展流(區)域交界斷面生態保護補償。鼓勵縣區開展大氣橫向生態保護補償,科學確定考核因子和補償標準。優化生態補償資金使用管理制度,引導生態補償資金向環境敏感區傾斜,提高生態保護者的積極性和主動參與度,構建與地方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相協調、相促進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修訂出臺《常州市水環境區域補償工作方案》。
3.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司法專業化,完善鑒定評估管理與技術體系、資金保障及運行機制;深化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加強部門協作,積極推動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相關行政機關與檢察機關建立常態化的線索雙向移送機制,實現環境公益訴訟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有效銜接。建立健全環境事故處置和損害恢復機制,完善“污染者付費+第三方治理”制度體系,由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義務人組織開展修復受損的生態環境修復。強化生態損害賠償執行力度,探索將環境損害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加強生態環境修復賠償資金管理。
(四)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
1.健全領導責任體系
落實黨委政府責任。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各項決策部署,建立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及生態文明建設專職協調推進機構,制定實施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清單。進一步完善與優化生態文明建設評價考核制度,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管控、生態空間管控、減污降碳等方面的約束性指標管理。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督查點評機制。嚴格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和賠償制度,修訂并嚴格執行《常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明確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細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推進各項任務落實。完善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制度,開展常州市自然資源負債表編制工作,完善常州市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技術體系、自然資源資產指標考核體系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工作架構,建立健全部門間協作機制,提升審計項目組織實施的規范性、深入性和系統性。
2.健全企業主體責任體系
加強依法持證排污、按證排污管理。按規定完成排污許可證的核發、登記工作。強化治污能力建設。指導企業制訂環境管理清單,積極改造提升污染治理設施。推廣“環保管家”制度。通過市場化手段和激勵措施,加快推進排污企業安裝使用在線監測監控設備。推行統一的第三方運維,堅決杜絕治理效果和監測數據造假。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公開環境治理信息。重點排污單位依法公開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名稱、排放方式、執行標準、排放濃度、排放總量等情況,以及污染防治設施建設運行情況等,對信息真實性負責。
3.健全長江岸線保護責任體系
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制定《常州市長江岸線保護利用規劃》,明確長江岸線保護主體責任,開展防洪安全、飲用水水源地安全、港口船舶污染、非法碼頭、規范入江排污口等專項執法和聯合執法行動,建立健全長江岸線保護巡查工作機制和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長江岸線保護工作的重大事項,制定長江岸線保護年度計劃,加大對未依法批準使用長江岸線、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等行為的懲罰力度。
(五)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
1.開展生態產品調查
建立生態產品調查監測機制,摸清全市生態產品價值底數,有序推進全市自然資源資產統一確權登記,實現自然資源資產確權登記全覆蓋。加快推進登記信息統一管理,依托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明確生態產品權責歸屬。開展生態產品信息普查監測,發揮大數據平臺綜合效用,開展生態產品基礎信息調查監測,摸清全市各類生態產品數量、質量等底數。建立生態產品動態監測制度,強化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敏感區及各類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的生態產品監測。
2.推進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結果應用
開展生態產品價值核算。因地制宜開展行政區域單元生態產品總值、特定地域單元生態產品價值核算,推進跨區域生態產品總值核算或重要生態功能地域單元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積極探索各類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結果的應用場景,推進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結果在政府決策和績效考核評價、編制規劃、實施工程項目建設和后評價時的應用,促進生態產品保值增值。推動價值核算結果在生態保護補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經營開發融資、生態資源權益交易、資金安排等方面的應用,建立完善排污權、碳排放權、用能權、水權等交易制度,探索納入環境污染責任認定、企業信用評價、綠色信貸發放等,促進相關服務業及新業態發展。
3.健全生態產品保護補償機制
完善縱向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完善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分配機制。鼓勵地方政府在依法依規前提下統籌生態領域轉移支付資金,通過設立市場化產業發展基金等方式,支持基于生態環境系統性保護修復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工程建設。完善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支持在符合條件的重點流域依據出入境斷面水量和水質監測結果等開展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探索推行污水資源化利用激勵措施、支持優質優價再生水交易。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結合生態產品價值核算規范和核算結果,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評估,健全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方法和實施機制。推進生態環境損害成本內部化,加強生態環境修復與損害賠償的執行和監督,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機制,提高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成本。完善污水、垃圾處理收費機制,合理制定和調整收費標準。
(六)建立健全現代環境治理體系
1.完善監管體制機制
完善園區限值監測監控網絡體系建設。實施10個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集中區)監測監控能力建設。完善大氣、水、污染源自動監測監控能力建設,實施水環境監測微站、細顆粒物與臭氧監測站點等。推進環境監管執法能力建設。制定全市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規定,規范使用智慧環境執法系統。充分運用自動監測監控設施,提高“非現場、不接觸”的執法比重,提高監管的科技含量和效率。推動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組織開展基于排污許可證的監管、監測、監察“三監”聯動試點,推動重點行業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監管執法全閉環管理。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試點開展基于水生態環境質量的許可排放量核定試點研究,組織開展溫室氣體環境管理與排污許可制度銜接試點研究,組織完善移動執法平臺和排污許可APP試點。落實污染防治區域聯動機制。積極參與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聯防聯控協作,完善區域環境風險評估制度,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機制。不斷完善水污染事故跨界區域聯動協作機制,探索應用跨界水污染事故信息共享與管理平臺。
2.健全環境治理市場體系
強化環保產業支撐。充分發揮常州市裝備制造業的優勢,圍繞推動傳統產業綠色轉型升級,在鋼鐵、印染等重點行業培育一批綠色龍頭企業,扶持一批專特優精中小企業。積極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環保產業園區,打造環保產業的常州品牌。支持環保產業企業發展壯大,為重點領域提供系統解決方案和技術支撐。創新環境治理模式。積極開展生態環境導向開發(EOD)項目試點,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生態環境治理創新模式;推廣建設工業、農業和服務業“綠島”建設;推進落實“政府補貼+第三方治理+稅收優惠”聯動機制,推動重點行業企業治污設施更新換代。大力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統一治理的一體化服務模式。完善價格收費機制。推進落實有利于綠色發展的價格政策體系。嚴格落實“誰污染、誰付費”的政策導向,深入踐行固體廢物處置、污水垃圾處理、節水節能、大氣污染治理等重點領域的價格形成機制。落實差別化電價、水價政策。
3.健全環境治理信用體系
建立健全環境治理政務失信記錄,依法納入政務失信記錄并歸集至相關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完善企業環保信用評價制度,依據評價結果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將環境違法企業違法信息記入信用記錄,依法依規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社會公開。建立完善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強制性環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開展“第三方”服務信用監管。積極開展環境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的誠信建設,強化生態環境領域“第三方”信用監管,落實生態環境領域“第三方”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監管制度。
4.健全財稅與金融支持
落實生態環境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積極爭取上級專項資金支持,各級政府持續加大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財政經費投入力度,建立并完善常態化、穩定的生態環境治理財政資金投入機制。研究制訂有利于推進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調整優化的相關政策。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法,促進企業減少污染物排放。落實好現行促進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的稅收優惠政策。完善金融扶持,鼓勵商業銀行開發綠色金融產品,加大對企業節能減排、污染治理的信貸支持。鼓勵各轄市(區)在省下達的本地區政府專項債務額度內申請發行專項債券用于符合條件的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和再融資。推進落實排污權和碳排放權抵押融資,擴大“環保貸”范圍,幫助企業解決環保項目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實施綠色債券貼息、綠色企業發行上市獎勵、綠色擔保獎補、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保費補貼等政策。
四、優先保障生態環境安全,高水平建設長三角生態中軸
(一)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1.開展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
以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引領,開展加快推動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專項行動,全方位全過程推行綠色規劃、綠色設計、綠色投資、綠色建設、綠色生產、綠色流通、綠色生活、綠色消費、綠色金融,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全面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和產出效益,加快形成減污降碳的激勵約束機制。出臺常州市應對氣候變化規劃或方案,推動重點領域溫室氣體減排,深入推進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低碳轉型,落實達峰和減排措施。制定減污降碳協調增效實施方案,完善碳排放雙控目標管理,進一步完善二氧化碳排放基礎數據統計制度。建立健全碳排放雙控目標完成情況評價制度,將碳排放強度降低目標納入高質量發展考核,將碳排放雙控目標納入地方和企業“環保臉譜碼”管理體系。制定常州市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實行達峰行動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制度。到2030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達的任務目標,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生產體系、流通體系、消費體系初步形成,為實現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
2.開展低碳排放區示范
為全面落實“532”發展戰略,進一步聚焦“雙碳”目標要求,強化減污降碳、源頭治理。圍繞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制定鋼鐵、建材等重點行業碳達峰行動方案,組織推進武進綠建區、鐘樓經濟開發區率先開展低碳示范園區創建,建設一批低碳園區和工廠,支持開發區結合實施達峰行動,開展區域二氧化碳減排專項評估,推動實施綠色化低碳化改造,總結可推廣、可復制的示范試點經驗。持續深化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扎實開展省公共機構節能低碳示范單位和能效領跑者創建工作。建立碳普惠體系,落實長三角碳普惠合作協議,探索碳普惠核證減排量跨區域交易機制。
3.積極參與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根據國家、省統一部署,完成全市重點排放企業歷史數據核查、配額分配等工作,確保國家要求行業范圍內的重點排放企業按期全部進入碳交易市場。完善重點單位碳排放監測、報告與核查制度。健全碳排放配額市場調節和抵消機制,建立市場風險預警與防控體系。
(二)深入打好水環境治理攻堅戰
1.深入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
落實按單元精細化分區管控措施。加強長江生態修復示范項目建設,控制岸線開發強度,提升長江生態系統的質量和穩定性。強化入江支流整治,完善入江支流監控預警機制。全面落實長江“十年禁漁”,落實長江總磷污染控制方案,2025年,澡港河、德勝河、新孟河、浦河水質穩定保持優Ⅲ,干流水質穩定達到II類。持續排查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嚴格落實問題整改銷號制,常態化開展問題自查自糾和整改“回頭看”。
2.深入打好太湖治理攻堅戰
實施百瀆港等重點斷面達標方案制定與實施,確保4條入湖河道水環境質量穩定達標。深化工業、城鎮生活、農業農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強重點區域生態保護與修復。推進新孟河及骨干河道生態化改造,把滆湖、長蕩湖打造成太湖生態前置庫。提升武進港藍藻打撈能力,在百瀆港入湖口以及滆湖、長蕩湖主要出入湖口增設圍隔。提升水質藻情監測監控能力,加強湖泊藍藻水華防控,堅決守住“兩個確保”底線。實施生態清淤,對藍藻易積區、港口航道處和沿岸蘆葦蕩內及時、科學開展應急清淤,實施長蕩湖溧陽湖區生態清淤工程和滆湖生態清淤試點工程,動態評估清淤效果。
加快推進排污口“查、測、溯、治”系統治理,實施入河入湖入江排污口長效管理。到2023年,全面完成長江、太湖等骨干河道和重點湖泊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到2025年,完成其他骨干河道和重點湖泊排污口整治,并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機制。開展涉酚、涉氟企業專項整治,嚴防工業特征污染物超標現象。持續推進涉磷企業標準化、規范化整治。推進工業污水退出市政管網,溧陽市、金壇區、武進區推進工業污水處理廠建設。強化“船—港—城”協同治理,推動實現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全過程銜接和電子聯單變化監管。開展污水治理達標示范區建設,對小流域范圍內工業、生活、農業污染開展整治提升,重點完成涉磷行業排查整治。實施污水排放全流程標準化管理。優化“引江濟太”調度機制,實現精準調水補水。配合流域、省優化新孟河、新溝河調度機制,充分發揮沿江、運河等水利樞紐作用,實現精準調水補水,保障河道生態基流。開展新孟河“引江濟太”工程調試運行期間的環境影響監測評估工作。
3.持續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
穩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動新北區農村生活污水社會化治理試點區建設。開展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排查評估。穩步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整治,推動對斷頭河浜實施清淤、生態修復等治理工程,貫通“小水系”,讓水體“活”起來。到2025年,完成268個行政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100%。
推進農業綠色發展。對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整治情況開展“回頭看”,完成新一輪《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編制。全面開展養殖池塘生態化改造,確保養殖尾水達標排放。加強農田退水污染防治,開展農田生態化改造,減輕農業退水對斷面水質的影響。開展金壇區國家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試點工作。
(三)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攻堅戰
1.著力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攻堅戰
強化PM2.5和O3精細化協同管控。加強氮氧化物與揮發性有機物等前提物的協同減排防控,建立動態化、精細化污染源排放清單,制定污染物減排目標。深入研究PM2.5和O3污染區域傳輸規律和季節性特征,持續推進PM2.5和O3源解析工作,開展系統協同治理科技攻關,制定年度春夏季、秋冬季階段性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編制臭氧污染專項治理方案和秋冬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各轄市區按照區域污染源排放特征及大氣污染特征科學施策,武進區、天寧區、經開區等區域加快氮氧化物排放重點源的轉型升級,溧陽市、金壇區和經開區加強O3分區分時分類差異化精細化協同管控。推動全市PM2.5濃度持續下降,有效遏制O3濃度增長趨勢,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
2.著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堅戰
嚴格控制新增VOCs排放量,執行VOCs含量限值強制性標準。推進化工、噴涂、鑄造、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重點行業深度治理,建立完善源頭、過程和末端的VOCs全過程控制體系,實施VOCs排放總量控制。開展原油、成品油、有機化學品等涉VOCs物質儲罐排查,逐步取消制藥、農藥、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企業非必要的VOCs廢氣排放系統旁路。優先推行生產環節使用低VOCs原輔材料的源頭替代,完成低揮發性有機物等原輔料源頭替代項目100個以上。深化汽修行業VOCs治理,推廣低VOCs含量產品在汽修行業的應用,色漆鼓勵使用水性涂料,中涂、底漆使用高固分涂料。加強無組織排放管控,強化VOCs物料全環節的無組織排放控制。
3.深化工業園區、企業集群綜合治理
實施工業園區(集中區)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持續深化全市工業園區的VOCs治理工作,減少園區VOCs排放總量,建立并推進“嗅辨師”制度,推進“無異味”園區全覆蓋,到2025年,園區VOCs排放總量較2020年削減20%。完善園區統一的LDAR管理系統,建成重點園區LDAR智慧監管平臺。開展企業集群排查整治。根據產業結構特征因地制宜建設大氣“綠島”項目,實現“集約建設,共享治污”。
4.推進固定源深度治理
持續推進鋼鐵、水泥、電力企業超低排放改造,研究開展非電非鋼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推進建材、有色、化工等工業窯爐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深度治理,完成全市工業爐窯排查、整治、建檔工作,石化、水泥、玻璃等重點涉工業爐窯企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或深度治理、清潔能源替代。推動一批鑄造企業率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嚴格控制水泥、垃圾焚燒發電、建材等行業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的無組織排放。
5.加強城市面源污染治理
深入推進餐飲油煙和住宅油煙專項治理,核算餐飲業排放量并建立排放清單,持續加強餐飲油煙監管和餐營業執法檢查,開展規模以上餐飲企業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試點,因地制宜建設油煙凈化處理“綠島”項目。
全面推行綠色施工,實施揚塵精細化管控,探索將綠色施工納入企業資質評價、信用評價,重點區域道路、水務等線性工程進行分段施工。實施渣土車硬覆蓋與全密閉運輸,2022年起設區市建成區渣土運輸必須全面使用新型渣土車。推行港口碼頭倉庫料場封閉管理,全面完成抑塵設施建設和物料輸送系統封閉改造,鼓勵有條件的碼頭堆場實施全封閉改造。
提高道路保潔水平,持續提高道路保潔機械化清掃率和沖洗率,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加強道路灑水、霧炮等抑塵作業,增加機械化作業頻次,建成區機掃率達到95%以上,郊區(園區)達到90%以上。加嚴降塵量控制指標,2025年主城區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2.8噸/(月?平方公里),其他區(園區)不得高于3.2噸/(月?平方公里)。
6.加強其他涉氣污染物控制
加強惡臭、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防控,探索建立化工園區“嗅辯+監測”的異味溯源機制,重點開展武進區、天寧區、經開區等區域印染、地板等行業的大氣環境深度治理,對異味等重點排放企業、危險廢物產生量大的企業開展專項審核。鼓勵開展惡臭投訴重點企業和園區的惡臭電子鼻監測、排查溯源及綜合治理。探索建立大氣氨規范化排放清單,推動大氣氨排放控制,推進養殖業、種植業大氣氨減排,開展大型規模化養殖場大氣氨排放總量控制,力爭到2025年大型規模化養殖場大氣氨排放總量削減5%。
7.加強重點區域聯防聯控
加強區域聯防聯控,優化調整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范圍,堅持屬地管理與區域共治相結合,積極響應長三角區域聯防聯控要求,落實重大活動、區域污染應急管控等區域聯防工作,做好重大活動空氣質量保障。積極參與完善武澄沙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推進夏季聯合上風向城市開展臭氧污染聯防聯控。加強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落實“一行一策”污染應對、細化應急減排清單、加強技術手段監管,基于環境績效推動重點行業企業錯峰生產,對重點區域、重點領域內工業企業采取更精準、更科學的差異化應急減排措施。探索輕、中度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的應對機制。
(四)實施城鄉凈土保衛戰
1.加強農用地環境污染防控與安全利用
加強農用地污染源頭防控,結合農用地詳查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結果,進一步排查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動態更新整治清單,深入開展整治工作。落實基本農田等空間管控邊界,加大耕地保護力度,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提升土壤有機質,開展耕地土壤酸化治理。根據土壤環境質量例行監測、農用地重點地塊監測、農產品檢測、治理修復效果評估等,動態調整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并將清單上傳全國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持續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強安全利用技術攻關,分區分類建立完善安全利用技術庫和農作物種植推薦清單,推廣應用品種替代、水肥調控、土壤調理等技術,鼓勵對安全利用類耕地種植的植物收獲物采取離田措施。
2.加強建設用地環境污染防控與修復
嚴格建設項目土壤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認真貫徹工程建設強制性國家規范,落實相關重點行業有關防腐蝕、防泄漏設施和泄漏監測裝置的設計、建設和安裝要求。鼓勵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因地制宜實施管道化、密閉化改造,重點區域防腐防滲改造,以及物料、污水、廢氣管線架空建設和改造,從源頭上消除土壤污染。
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以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以及騰退工礦企業用地為重點,依法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優先對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查明的潛在高風險地塊,開展進一步調查和風險評估。鼓勵各轄市區對列入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地塊,因地制宜適當提前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強化重點監管企業風險防控。動態更新本行政區域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每年對重點監管企業責任書執行情況進行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到2025年底,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排污許可證應當依法載明土壤污染防治義務,至少完成1次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和臺賬并落實。探索開展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場內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自行監測,不斷健全周邊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監測體系。
有序推進土壤污染治理修復。以重點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長江大保護”沿江化工污染整治等專項行動遺留地塊為重點,加強騰退土地污染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以開展片區風險管控模式建設土壤污染防治示范試點。以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基礎化學原料制造等行業企業為重點,鼓勵采用污染阻隔、監測自然衰減等原位風險管控或修復技術,探索污染土壤“修復工廠”模式。對暫不開發的受污染建設用地地塊,實施土壤污染風險管控,防止污染擴散。強化風險管控和修復工程監管,重點防止轉運污染土壤非法處置,以及農藥類等污染地塊風險管控和修復過程中產生的異味等二次污染。
3.推進地下水環境保護與修復
加強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開展化學品生產企業以及工業集聚區、礦山開采區、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等地下水狀況調查評估,查清基本信息、管理狀況、水質狀況等內容,評估地下水環境風險及其對周邊環境的潛在風險。2022年底前,完成省級及以上化工園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2025年底前,開展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等一批其他污染源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工作。推進地下水污染管控和修復。強化化工類集聚區、危險廢物填埋場和生活垃圾填埋場等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加快化工園區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監控預警體系建設。根據工業集聚區(以化工產業為主導)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等結果,對環境風險不可接受的,實施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阻止地下水污染與擴散,加強風險管控后期地下水環境監管。到2025年,完成全市化工園區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工作。
(五)提升生態系統服務功能
1.筑牢生態安全格局
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優化生態系統格局,實施生態環境功能區劃,加強生態功能重要區域保護,完善城市通風廊道建設,筑牢全市“一江一河四湖五山”美麗常州市域山水城格局。針對主導生態服務功能較弱區域如太湖灣、橫山-黃天蕩、沿江生態源,繼續強化生態源針對性的復綠、退耕還濕、生態治理等相關工程。挖掘老城區、集鎮區等人口集聚區生態綠道建設的潛力,逐步打通生態空間的斷點堵點,實現聯網貫通,打造美麗常州生態中軸。
2.持續優化“生態綠城”建設
積極打造生態亮點工程。以全面推進生態綠城建設為抓手,實施“增核、擴綠、聯網”工程,優化完善“三橫四縱”生態廊道構建。持續推進武進生態保護引領區、新北長江經濟帶綠色轉型示范區、京杭大運河常州段生態長廊、金壇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性治理示范區、溧陽“兩山”實踐創新基地等亮點建設工作。持續實施小黃山、宋劍湖等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工程。提升道路綠化、公園綠地景觀品質及林蔭覆蓋率,建設龍游河生態綠道等100條綠化景觀路,新改擴建公園5000畝綠地、100個口袋公園、35處立體綠化。
3.增加生態系統碳匯
實施國土綠化行動,深化城市森林建設,合理配置造林樹種和造林密度,實施中幼齡林撫育和低效林改造,全面提高單位面積林地蓄積量和綜合效益。到2025年,新建綠美村莊80個,完成成片造林5000畝,林木覆蓋率達到27%左右。加強濕地的總量管控和用途管制,落實自然濕地保護目標責任,建立和完善濕地保護管理體系,大力開展退化濕地生態修復,優化濕地生態系統結構,維護濕地生態系統碳平衡,增加濕地面積、恢復濕地功能、增強濕地儲碳能力。到2025年,濕地保有量不降低,自然濕地保護率達60%左右。
4.加強生境系統治理與恢復
以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等為重點,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加快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繪制生態系統一體化保護的藍圖。加強露天礦山綜合整治,按照“誰開采、誰治理,邊開采、邊治理”原則,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開展生態修復。積極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持續提升綠色礦山建設水平,引導新建礦山按照綠色礦山標準要求建設。根據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逐步清退不符合主要生態功能導向的工業用地,主動“留白”。深化農地綜合整治和土地復墾復綠工作,推進江河湖泊系統整治,促進區域生境系統恢復。
5.大力推進生態緩沖區建設
選擇滆湖、天目湖、長蕩湖、京杭大運河等敏感水體周邊開展以生態凈化型、生態涵養型為主的生態安全緩沖區試點建設,編制相關建設規劃或方案,推動城鎮污水處理廠尾水因地制宜接入自然濕地或修復的人工濕地,進一步提高尾水水質生態安全性,最終實現城鎮污水處理廠安全緩沖區全覆蓋。建設一批城鎮污水集中處理廠尾水生態濕地凈化試點工程,實施武南第二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尾水濕地、金壇第一污水處理廠尾水濕地等尾水凈化工程,提升尾水生態安全性,到2025年,建設11個生態安全緩沖區。
6.以生態島建設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
積極開展生物多樣性調查,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建立常州市生物物種名錄。系統研究常州市域特點,推進生態島建設,2025年前完成天目山森林生物多樣性觀測樣區、錄安洲長江魚類棲息地與生態觀測站、提升滆湖流域生態觀測與監控能力,建立健全全市生物多樣性觀測網絡。落實長江、太湖等水域禁漁期、禁漁區制度,綜合利用人工干預、生物調控、自然恢復等措施,修復水生生物棲息地,打通魚類洄游通道。
(六)加強環境風險防控
1.加強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
重點推進歷史遺留礦渣、冶煉渣等污染治理和環境風險管控。全面調查工業企業、工業集聚區等基本狀況,以排放重金屬、危險廢物、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和生產使用重點環境管理危險化學品的污染源為重點,2025年底前,建立健全環境重點風險源清單,形成風險源與應急資源“一張圖”,實現動態更新、動態管理,轉移、搬遷重點區域高風險企業或倉儲設施。
2.加強核與輻射環境安全管理
印發并實施常州市核管能力建設相關方案,不斷提升核與輻射應急能力;強化核與輻射環境相關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加強日常監管、行政許可、環境執法、監測及應急等工作,深入開展核與輻射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2021年底前完成低放射性廢渣分類監測和放射性豁免工作,力爭推進完成其最終安全處置;探索建設放射源安全視頻監控等平臺;做好核與輻射相關科學知識普及工作。推進輻射監測監控能力建設,形成與監管任務相適應的監測能力,完善全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體系,配齊應急裝備,開展實戰化應急演練,全面提升應急響應能力。到2025年,基本實現全市核與輻射安全管理規范化、市級預警應急現代化、市級執法監測標準化。
3.加強有毒有害化學品風險防控
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管理制度,進行重點行業、重點化學物質生產使用信息調查和環境危害評估,建立常州市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清單,開展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調查監測和環境風險評估,編制專項調查監測工作方案。鼓勵開展工業廢水綜合毒性評估、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以持久性有毒有機物為重點,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督促企業落實環境風險管理措施。全面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淘汰和限制措施,強化綠色替代品和替代技術推廣應用。
4.開展新污染物篩查
開展內分泌干擾素、全氟化合物、抗生素等新型污染物篩查、評估,在飲用水源地等重點區域試點開展抗生素、內分泌干擾素等新型污染物試點監測。在水泥、建材等行業開展工業產品添加劑有毒有害物質殘留試點監測,對覆膜農田和建筑用地開展土壤微塑料污染研究性監測,摸清相關污染物來源、途徑及受污染狀況底數。加強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環境與健康危害機理、跟蹤溯源等基礎研究。
5.健全風險預警及應急能力體系
完善監控預警能力。以工業園區和企業集群為重點完善全市大氣自動站和水質自動站建設、升級及更新工程,進一步完善長蕩湖、茅東水庫、新孟河等重點河湖、飲用水源地及重點河湖入河(湖)排污口自動監測站和視頻監控設施,提升運維水平和數據質量。完善重點化工園區有毒有害氣體環境風險預警體系,推進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能力建設和重點污染源綜合監控網絡,完善重點環境風險企業有毒有害氣體在線監測監控系統建設。
建設智慧監管平臺,加強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在有效發現和預警超標排放、非法傾倒等違法線索中的應用。推進應急能力建設。完善應急值守、響應、應急演練、應急輿論應對等相關管理,進一步推動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持續完善市、區應急預案管理平臺建設。
提升應急防控基礎設施、應急保障能力和基層應急救援能力建設,開展區域與部門聯防聯控機制建設,提升生態環境風險應急處置能力。開展突發生態環境事件調查,將環境應急工作履職情況常態化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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